各会员单位:
自换届以来,本届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市社团办的领导下,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,认真开展行业课题研究、法律咨询、专业培训、信息交流等工作,发挥了桥梁与纽带作用。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,服务成本不断增加,原有会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各项活动的需要。经调研,广东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等省市协会也都在今年调整了会费标准。因此,经换届筹备小组研究,报会长办公会同意,拟将理事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副会长单位、会长单位年会费标准提高,增加副秘书长单位,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不变,详见下表。现面向全体会员征求意见,请各会员单位填写《会费标准征询表》,并于10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《会费标准征询表》扫描件发送到协会邮箱:bjwyxh@sina.com。
联系人及电话:崔雅静 63397002
刘 拓 63459710
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
附件:会费标准征询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