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问题解答

安装是有时限的,物业一直拖着,我们怎么办?

买电动汽车,物业不同意在相关表格上盖章。
问:安装是有时限的,物业一直拖着,我们怎么办?
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

答:业主应当了解的是,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有条件的。即:业主必须满足在小区内有可以长期使用的车位,同时停车场具备相应电力条件。如果这两个硬件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,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满足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要求。
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北京市民防局于2014年7月1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》的要求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下列工作,不得借机收取费用:
  (一)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;
  (二)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;
  (三)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;
(四)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。
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,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,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、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,并可依照《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(京建发〔2010〕658号)规定,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1分。情节严重的,将予以公开曝光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受理邮箱:bjwyjb@163.com。